李雪
昨日,国家邮政局对《邮政普遍服务》标准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对于人们关心的邮件损失赔偿问题,《服务》标准中仍沿用此前规定的非保价包裹最高两倍资费赔偿的规定。
对于人们关心的索赔问题,《标准》规定索赔受理期限为邮件交寄之日起两年内,索赔处理时限本市、县内互寄的邮件为半个月,省内或省间为1个月。未保价邮件,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,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,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,则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,赔付应在确定邮件丢失、损毁或短少的一周内支付。
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表示,《邮政普遍服务》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到7月底,此前已在全国31个省的邮政部门征求意见。邮件赔偿是人们提出修改意见较集中的问题。部分人认为非保价包裹两倍邮费的最高赔偿限额偏低,建议适当提高。平常邮件的不可查询和不负担赔偿责任,致使平常邮件的安全性大为降低,无法让用户放心使用。